上海居住证办理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当在《居住证》签注期限届满之前的30日内,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并携带本人《居住证》。
持证人逾期未签注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逾期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在逾期60日后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
申请人在上海居住证办理签注时,应当提供在沪居住地址信息和就业信息。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部门核定符合条件的,予以签注。
签注期限自上海居住证受理或签注之日起1年计算。
准备材料,由个人至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办理新版居住证。如果是第一次办理新证,一般要20个工作日(2015年需要30天)后才能拿到硬卡,如果非第一次,那么当场立取。
上海居住证2015年8月17日起可以自动签注了:有关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比对,只要持证人的实际居住地与己登记居住地址一致,且在沪合法就业,符合签注条件的,就可以实行系统后台自动签注,其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将会自动延长一年。(以收到短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