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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落户政策整理;落户上海必看!

上海落户 2024-11-21 22:43

  

2022年上海落户政策整理,在上海落户必看!在上海落户困难吗? 看看以下几种方式哪种最适合你吧! (2022年上海落户政策整理;落户上海必看!) 上海落户方式一:上海居住证转户

正文内容

2022年上海落户政策整理,在上海落户必看!在上海落户困难吗?看看以下几种方式哪种最适合你吧!

 

(2022年上海落户政策整理;落户上海必看!)

上海落户方式一: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政策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罪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除了普通的操作以外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干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干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上海落户工具:上海落户条件自测

 

上海落户方式二:人才引进落户

适用对象:拥有高学历、高级专业、高新技术人才

就职于金融重点机构、贸易重点机构、航运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人才

属于行业专门人才,航运专门人才、传统医学人才、体育专门人才

还有一些不同引进标准的:投资创业人才、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11类人可直接在上海申办落户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这11类引进人才可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上海落户方式三: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根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入沪籍

满足条件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服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一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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