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高级职称可直接落户上海吗?在外省考取的高级职称可以申请落户吗?上海落户最新条件中的高级职称有哪些?怎样判断自己考取的职称是否能落户上海?一起看看外地高级职称上海落户最新条件细则!
问题一、持有外地高级职称的申请人,申请上海落户还需要复评吗?
上海落户网老师答:
本市自 2000 年起,对在外省市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已按照国家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含军队专业技术干部),引进(调入)本市企事业单位后,如仍然从事与原专业技术职务相同或相近工作的,可根据岗位需要择优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本市不再对外省调入人员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复评,也不再换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问题二、持有高级职称落户上海,怎样申办上海人才落户流程?
上海落户网老师答:
高级职称申请落户上海的流程如下:
1、人保局开通引进人才账户;
2、提交申请人相关信息;
3、提交纸质审核材料;
4、通过审核或者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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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1)有高级职称但是社保及税单不符合要求的需要重新缴纳社保。
(2)必须要在上海人社公布的“职称目录”中的职称才符合落户申请条件。
(3)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是有社保条件限制的,社保基数至少达到上海市平均工资的2倍及以上。
(4)按照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条件,需要注意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的不接受申报。
(5)必须符合相应级别职称所对应要求的学历+工作年限,如学历教育背景审核不通过,或者工作年限不到,则无法报考职称考试或者评审。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符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问题三、在上海人社公布的“职称目录”中的高级职称有哪些?
上海落户网老师答: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可参考以下职称系列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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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系 列 |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名 称 |
|
1 |
高校教师 |
教 授 |
副教授 |
2 |
社科研究 |
研究员 |
副研究员 |
3 |
科学研究 |
研究员 |
副研究员 |
4 |
卫生技术 |
主任医师 主任药师 主任护师 主任技师 |
副主任医师 副主任药师 副主任护师 副主任技师 |
社区主任医(药、护、技)师 |
社区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
||
5 |
工程技术 |
正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6 |
农业技术 |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正高级农艺师 正高级畜牧师 正高级兽医师 |
高级农艺师 高级畜牧师 高级兽医师 |
7 |
新 闻 |
高级记者 高级编辑 |
主任记者 主任编辑 |
8 |
出 版 |
编 审 |
副编审 |
9 |
图书、资料 |
研究馆员 |
副研究馆员 |
10 |
文物博物 |
研究馆员 |
副研究馆员 |
11 |
档 案 |
研究馆员 |
副研究馆员 |
12 |
工艺美术 |
正高级工艺美术师 |
高级工艺美术师 |
13 |
技校教师 |
正高级讲师 |
高级讲师 |
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
||
14 |
体育教练员 |
国家级教练 |
高级教练 |
15 |
翻 译 |
译 审 |
一级翻译 |
16 |
广播电视播音 |
播音指导 |
主任播音员 |
17 |
会 计 |
正高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 |
正高级审计师 |
高级审计师 |
||
18 |
统 计 |
正高级统计师 |
高级统计师 |
19 |
经 济 |
正高级经济师 |
高级经济师 |
20 |
实验技术 |
正高级实验师 |
高级实验师 |
21 |
中专教师 |
正高级讲师 |
高级讲师 |
22 |
中小学教师 |
正高级教师 |
高级教师 |
23 |
艺 术 |
一级编剧 一级导演(编导) 一级演员 一级演奏员 一级指挥 一级作曲 一级作词 一级摄影(摄像)师 一级美术师 一级舞美设计师 一级艺术创意设计师 一级文学创作 一级演出监督 一级舞台技术 一级录音师 一级剪辑师 |
二级编剧 二级导演(编导) 二级演员 二级演奏员 二级指挥 二级作曲 二级作词 二级摄影(摄像)师 二级美术师 二级舞美设计师 二级艺术创意设计师 二级文学创作 二级演出监督 二级舞台技术 二级录音师 二级剪辑师 |
24 |
公证员 |
一级公证员 |
二级公证员 |
25 |
律 师 |
一级律师 |
二级律师 |
26 |
船舶技术 |
正高级船长 |
高级船长 |
正高级轮机长 |
高级轮机长 |
||
正高级船舶电子员 |
高级船舶电子员 |
||
正高级引航员 |
高级引航员 |
||
27 |
民航 飞行技术 |
正高级飞行员(领航员、飞行通讯员、飞行机械员) |
一级飞行员(领航员、飞行通讯员、飞行机械员) |
根据《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20〕459号),对于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相关系列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体如下:
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
|||
序号 |
职业资格 |
文 件 号 |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
1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
国人部发〔2003〕39号 |
符合工程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高级:高级工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