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于上海人才引进落户的高级职称有哪些?拥有上海高级职称可以直接落户上海吗?高级职称落户上海的社保基数缴纳要求是多少?上海高级职称落户条件这种的对申请人的学历要求是什么?上海人才引进高级职称落户必看!
查看2022年上海落户资格:上海落户条件自测
一、上海高级职称落户的两种方法
1.上海居转户激励政策(可带配偶子女随迁)
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得到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
2.符合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中的高层次人才之一的高级职称落户。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沪工作稳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二、上海高级职称落户社保缴费要求
用高级职称申保上海落户,可以直接落户上海,对社保基数要求没有特别规定,但是注意!申请上海落户,需要满足社保个税相匹配的基本要求,所以虽然对社保基数没有硬性规定,但是你的社保和个税都要按实际收入缴纳,避免最低社保基数缴纳。
一般建议走人才引进落户上海的申请者社保缴费基数至少达到上海市平均工资的1.5倍及以上,如果满足12个月连续缴纳2倍社保基数及以上,那么在上海落户审核中会更有优势。
相关阅读:2022上海社保基数上限和下限标准,上海积分落户社保缴纳一览表
三、上海高级职称落户学历要求
1.博士学位理工科毕业,需要满足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研究生理工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或取得中级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本科理工科毕业,取得中级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大专理工科毕业,取得中级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需再获得理工类本科或以上学历满1年。
5.中专理工科毕业,取得中级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需再获得理工类本科或以上学历满1年。
重点解读:
如果是存在继续教育的情况下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在申报评审中级资格的,需提交近一年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每年累计不少于12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并提交《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2022上海高级职称落户最新目录(官方认定)
序号 |
系 列 |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名 称 |
|
1 |
高校教师 |
教 授 |
副教授 |
2 |
社科研究 |
研究员 |
副研究员 |
3 |
科学研究 |
研究员 |
副研究员 |
4 |
卫生技术 |
主任医师 主任药师 主任护师 主任技师 |
副主任医师 副主任药师 副主任护师 副主任技师 |
社区主任医(药、护、技)师 |
社区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
||
5 |
工程技术 |
正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6 |
农业技术 |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正高级农艺师 正高级畜牧师 正高级兽医师 |
高级农艺师 高级畜牧师 高级兽医师 |
7 |
新 闻 |
高级记者 高级编辑 |
主任记者 主任编辑 |
8 |
出 版 |
编 审 |
副编审 |
9 |
图书、资料 |
研究馆员 |
副研究馆员 |
10 |
文物博物 |
研究馆员 |
副研究馆员 |
11 |
档 案 |
研究馆员 |
副研究馆员 |
12 |
工艺美术 |
正高级工艺美术师 |
高级工艺美术师 |
13 |
技校教师 |
正高级讲师 |
高级讲师 |
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
||
14 |
体育教练员 |
国家级教练 |
高级教练 |
15 |
翻 译 |
译 审 |
一级翻译 |
16 |
广播电视播音 |
播音指导 |
主任播音员 |
17 |
会 计 |
正高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 |
正高级审计师 |
高级审计师 |
||
18 |
统 计 |
正高级统计师 |
高级统计师 |
19 |
经 济 |
正高级经济师 |
高级经济师 |
20 |
实验技术 |
正高级实验师 |
高级实验师 |
21 |
中专教师 |
正高级讲师 |
高级讲师 |
22 |
中小学教师 |
正高级教师 |
高级教师 |
23 |
艺 术 |
一级编剧 一级导演(编导) 一级演员 一级演奏员 一级指挥 一级作曲 一级作词 一级摄影(摄像)师 一级美术师 一级舞美设计师 一级艺术创意设计师 一级文学创作 一级演出监督 一级舞台技术 一级录音师 一级剪辑师 |
二级编剧 二级导演(编导) 二级演员 二级演奏员 二级指挥 二级作曲 二级作词 二级摄影(摄像)师 二级美术师 二级舞美设计师 二级艺术创意设计师 二级文学创作 二级演出监督 二级舞台技术 二级录音师 二级剪辑师 |
24 |
公证员 |
一级公证员 |
二级公证员 |
25 |
律 师 |
一级律师 |
二级律师 |
26 |
船舶技术 |
正高级船长 |
高级船长 |
正高级轮机长 |
高级轮机长 |
||
正高级船舶电子员 |
高级船舶电子员 |
||
正高级引航员 |
高级引航员 |
||
27 |
民航 飞行技术 |
正高级飞行员(领航员、飞行通讯员、飞行机械员) |
一级飞行员(领航员、飞行通讯员、飞行机械员) |
根据《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20〕459号),对于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相关系列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体如下:
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
|||
序号 |
职业资格 |
文 件 号 |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
1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
国人部发〔2003〕39号 |
符合工程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高级:高级工程师
|